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3:39:52   浏览:9017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商贸发[2004]49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4-10-18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精神,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我国农产品出口。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


  我国是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们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发展农产品出口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体现;发展农产品出口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实践证明,扩大农产品出口是增加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和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发展迅速,我国农产品出口由1990年的不到100亿美元增长到2003年的212.4亿美元,特别是自2000年以来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达 13%,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居世界第六位。同时,农产品出口经营队伍不断优化,贸工农一体化的企业成为农产品出口的主力军;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出口渠道进一步拓宽,出口品种不断增加,贸易方式不断拓展,多元化的市场格局初步显现。这预示着我国农产品出口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但是也应看到,在农产品出口中仍然存在着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加工水平落后、缺乏品牌产品、出口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国际竞争力不强、行业组织发展滞后、缺乏有效的出口服务等问题,亟待加强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要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在综合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现状和发展潜力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后扩大农产品出口的目标:力争在未来4-5年农产品出口达到或超过300亿美元,到2013年农产品出口达到或超过400亿美元,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有较大改善,企业规模和竞争力有较大提高,市场布局更加合理,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知名品牌,为迈进小康社会和提前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发挥更大作用。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在今后5-10年,要选择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水海、园艺、畜禽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作为扩大农产品出口的重点,同时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原产地标记注册农产品的出口,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整体竞争力的提高。根据这一要求,现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如下:

  一、按照统筹的要求,规划农产品出口发展目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农产品出口工作。研究利用农产品出口带动本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和规划,提出本地区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潜力的出口农产品,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支持本地区农产品出口的支持政策。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质量安全问题是现阶段制约我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是提高出口农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今后,应逐步实施动植物病虫害区域化管理,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切实提高动植物卫生水平;进一步推广"公司+基地"的农产品出口经营模式,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自有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监控体系;鼓励出口企业获得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有机产品认证和其他国际认证,取得卫生注册和原产地标记注册,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安全监测体系,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取得实验室国家认可,重点加强和完善出口优势农产品及相关农业投入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加快农业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鼓励企业发展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品牌建设;推动企业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与国内自主研发并重的方式,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农产品原产地标记注册制度,对符合出口免检有关规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的农产品依法优先予以免检;对信誉良好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便捷通关。

  四、培育一批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加快出口农产品的行业组织建设。在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领域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较强、出口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出口企业;适应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新形势,选择水海、禽肉、蔬菜、水果等重点出口产品建立健全行业组织和商品协会;支持各地建立特色农产品出口行业组织;推动企业在自愿基础上组建行业协会,实行企业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规范农产品出口秩序,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纠纷。

  五、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农产品出口促进工作。逐步调整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建立以"市场多元化"为特征的全球农产品出口市场体系。在稳定和扩大日、韩、美、东盟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欧洲、中东、独联体等新兴市场,努力发展拉美、非洲和大洋洲市场。鼓励农产品企业开展国际营销,举行农产品推介活动;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国际专业展览和新市场、新产品的推销活动;加强与国际认证认可相关组织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我国农产品、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工作,支持国内认证机构开展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认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高信息服务水平,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加快公共信息产品的开发,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国外市场、商品、技术标准、贸易政策等各类信息,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六、完善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政策体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政策措施的要求,建立健全促进农产品出口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出口退税新帐不欠决定,及时审批农产品的出口退税;运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已安排的农产品出口促进专项资金,并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上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各地也要积极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扶持农产品出口企业,推动优势农产品出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农产品出口。

  七、健全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增强农产品出口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针对农产品出口的特点和需要,研究开发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新险种;提高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扶持比例,对企业投保农产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西部地区的保费扶持比例提高到50%,其他地区的保费扶持比例提高到40%;大力推广出口信用保险,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参加出口信用保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各级商务、财政、农业、金融、税务和检验检疫部门要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和措施,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开拓创新,千方百计地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做出新的贡献。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教育部关于启动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训项目暨新课程师资培训计划(2004-2008年)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启动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训项目暨新课程师资培训计划(2004-2008年)的通知


2004-11-12



教民[2004]8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加快提高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及《2003-2007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在实施2000-2003年"教育部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项目"的工作基础上,决定启动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项目暨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计划暨新课程师资培训计划(2004-2008年)”是教育部支持西部大开发的十件大事之一,是新一轮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加强民族、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民族、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要从民族、贫困地区现有教育基础出发,从中小学教师素质现状出发,把本培训计划的实施与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相结合,并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轮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培训计划和目标,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周密组织、精心操作,扎扎实实搞好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项目工作。

  二、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接到本通知后,成立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04年12月15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和培训项目计划实施方案报送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设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督导与评估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北三环中路46号中央

  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编:100088;电话:010-62003368 62024186 62045953;传真:010-62367414;联系人:张兰芬)。

教育部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项目暨新课程师资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依据,组织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和努力开展教师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作。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学习型教师队伍,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农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促进综合素质培训项目的均衡发展。

  (2)坚持以教师发展为本,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促进综合素质培训项目的协调发展。

  (3)坚持开展校本研修,自学为主,指导为辅,强调反思,促进综合素质培训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思路

  (1)围绕一个主线:贯彻十六大精神,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创建教师学习型组织。  

  (2)突出二个加强:一是加强以校为本的教师研修,实际上是一种"从学校中来,到学校中去"的培训,学校中出现的问题是培训的起点,培训的归宿是解决这些问题;二是加强运用信息技术、远程网络教育的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对教师教育信息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教师教育必须加快信息技术的发展步伐,加强广大教师信息技术的培训,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师教育,在教育部搭建的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平台上,整体推进综合素质培训项目的持续发展。

  (3)强调三项原则:一是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各地在制定综合素质培训项目新的五年规划时,要从本地区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从学校和教师最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的问题出发,统筹考虑诸如培训经费的投入、教师工学矛盾、培训实效性等;要认真调研,避免盲目,防止重复无效的培训,使培训规划更科学,更符合实际。二是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民族、贫困地区和广大农村。民族、贫困地区的教育和农村教育是今后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民族、贫困地区的教师和农村教师的素质的提升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商同级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关系民族地区教师和农村教师发展全局的培训计划。三是扎实工作,稳步推进。综合素质培训项目的实施,既要有热情,积极努力工作,又要有科学态度,做一件事就要确保见到成效。各地区在制定规划时要确定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稳步推进。

  (4)抓好五个重点:第一,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教育,增强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增强教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促进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显著提高。第二,加强全体教师新理念培训,转变教育观念,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第三,加强全体教师新课程培训,坚持通识培训与具体学科培训相结合,加强实施新课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第四,加强全体教师新技术培训,使教师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与课程教学整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五,加强改革创新力度。实施新一轮综合素质培训项目,必须研究适应新形势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特别是要采取一些有效政策措施,加快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师培训的步伐。 

  四、主要目标

  2004-2008年,以教师发展为本,以促进教师专业化为导向,以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为重点,以新课程培训为切入点,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水平为中心,以校本研修为基础,建立教师学习型组织,充分运用教育信息技术为手段,有效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目标一:建立共同愿景,促使教师从一个现实的人向理想目标不断逼进,在学习过程中实现"自我超越";

  目标二:建立团队学习共同体,促使教师从"适应型学习"进入更高层次的"创造型学习",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目标三:建立学习型组织,为每一位教师创造和提供一个民主平等、双向沟通的良好学习氛围,为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五、主要任务及培训内容

  新一轮综合素质培训项目的推进策略:坚持从实际出发,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师德教育和新理念培训。对于新参加项目的地区和部分民族、贫困地区以及在第一轮综合素质培训项目没有完成"师德教育和新理念"培训内容的地区,要继续切实抓好这两个方面的培训工作。要充分估计到转变教师教育观念的难度,要在转变观念、构建职业道德及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上狠下功夫。

  第二阶段:新课程通识培训。对于完成"新理念"内容培训的地区应在巩固提高培训成果的基础上,迅速开展新课程的通识性培训工作。

  第三阶段:新课程学科培训。各项目单位要把新课程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并对实施新课程的教师进行不低于40学时的岗前培训。

  第四阶段:新技术培训。部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继续进行"教育信息技术的掌握与应用"专题的培训,已完成这个专题的地区可以进行"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专题培训。

  六、保障机制

  1.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的培训管理方式。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发展和继续教育报告册》制度,构建以教师自评、小组互评、校长导评的发展性评价体系。

  2.开展创建综合素质培训项目特色示范区评估工作。特色示范区评估标准将从"创新、可持续、可操作、可示范"四个角度进行。

  3.对各地贯彻落实培训计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教育部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项目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成员

  夏 铸 教育部民族司司长

  管培俊 教育部师范司司长

  郑富芝 教育部督导办主任

  宋永刚 教育部师范司副司长

  王旭明 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

  吕玉刚 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

  陈伟光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

  郑增仪 教育部基础司助理巡视员

  唐京伟 教育部师范司师训处处长

  卢胜华 教育部民族司综合处处长

  孙平生 教育部财务司专项资金管理处处长

  刘仁镜 中国教育报总编

  赵书生 中国教育报刊社社长

  傅国亮 《人民教育》杂志主编

  刘 芳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督导评估中心主任

  2.项目指导专家

  陶西平 顾明远 朱小蔓 谈松华 钟启泉 田慧生

  袁振国 叶 澜 陈向明 谢维和 吕 达 万 福

  3.项目组成员

  主 持 人:刘 芳

  项目办公室:主 任 刘 芳  

  副主任 张敬培 万 福

  办公室成员:张兰芬 马晓强 任春荣 左晓梅 

  王 亮 刘 明 周玉娇 刘 英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共青团全国城区街道工作会议纪要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共青团全国城区街道工作会议纪要

(一九九二年一月七日)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三十日,团中央在贵阳召开了共青团全国城区街道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部分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分管城区工作的书记,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青工部、城区部部长,团计划单列市委分管书记或青工、城区部部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洛桑同志参加会议并讲了话。会议认真贯彻共青团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团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城区街道团的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城区经济中充分发挥共青团作用的中心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并实地参观考察了贵阳市部分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介绍了贵州团省委等18个单位的经验,使与会同志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坚定了做好城区街道团的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城区街道团的工作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拓宽工作领域,调整组织设置,转变工作方式,取得了新的进展。团中央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大规模培训、安置城区街道待业青年的工作,召开了街道工作座谈会、个体青年工作经验交流会,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强街道系统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青年个体劳动者中共青团组织建设的暂行办法》,城区各行业团组织广泛开展的“五小”、“双增双节”、“技术比武”、“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争创效益”、“三热爱”、“学雷锋树新风”、“基本路线、基本国情教育”等一系列有影响、有实效的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城区经济做出了实绩。特别是在今年的抗洪救灾中,江苏、安徽等受灾地区街道团组织,组织起一支支青年突击队,战斗在抗洪救灾第一线,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贡献。总之,在新形势下全国城区街道团的工作思路逐步清晰,活动方式富有特色,基础建设初具规模,团的作用愈益明显,初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会议指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街道工作仍是全团工作的薄弱环节之一,与其他战线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有的街道团的组织处于松散瘫痪状态;一些街道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对待业、个体、流动和失足青年的教育、管理很不得力;少数团的领导机关对城区街道团的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城区街道团的工作外部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会议要求团的各级青工、城区团组织要采取得力措施,解决上述问题,把城区街道团的工作推向前进。

 

(二)

 

会议分析了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认为当前进一步加强全国城区街道团的工作,对于培育“四有”新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挫败西方敌对势力“和平演变”和图谋,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共青团“八五”期间建设、改革、发展规划要点》,会议强调:新形势下城区街道团的工作应牢牢把握党的基本路线,落实“一条主线,三项任务”,有计划地实施“全国青工八五效益工程”,使城区街道团的工作服务于社会稳定,服务于城市改革和建议,服务于青年健康成长。具体应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教育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地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刻认识我国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增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抵御“和平演变”的自觉性,正确对待改革中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拥护和支持各项改革方针、政策。通过教育,逐步扩大城区街道团员青年中的先进面,壮大青年党、团员队伍。

二是带领团员青年在城市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要根据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要求,大力组织青年学习科技知识,逐年分层次、分工种地开展技术比武活动,力争通过三、四年的努力,使80%的城区街道青年技术水平提高一至两个级别;进一步深化“五小”、“创优达标”、“青年文明岗”、“双增双节”等活动,为振兴区街经济做出新成绩;不断把“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争创效益”活动引向深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市政建设,在净化、绿化、美化城市中发挥作用。

三是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重大节日开展为民服务的同时,要强调立足岗位奉献,实践雷锋精神。同时,要面向社会,成立以团员、青年为骨干的学雷锋服务队,广泛开展以“综合包户”为主要形式的便民服务活动。今后三、四年内,力争80%的城区街道形成青少年学雷锋服务网络,通过其示范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是发动团员青年积极维护社会治安。要深入进行社会主义道德与法纪教育,努力把城区街道青少年犯罪率控制在最低限度。要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严厉打击嫖娼卖淫、赌钱贿物、抢劫盗窃、流氓衅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青年联防队、巡逻队。当前,要特别注意查禁吸毒贩毒问题。

五是引导团员青年主动参与社会监督。要发动城区街道的团员青年开展行业廉政监督,敢于抵制和揭露各种不正之风;要大力进行文化市场监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种有损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黄色视听读物,清除其影响;要会同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市场监督,保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要协助公安、交通部门维护交通秩序,搞好交通安全监督。

六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要发挥优势,联网联片,适时开展不同层次的文化活动,丰富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帮助城市青年学习现代文明,抵制各种消极影响。

 

(三)

 

会议指出,有效地完成新形势下城区街道团的工作任务,必须以坚强的组织基础作保证。街道团的工作是城区共青团工作最薄弱的环节。提高城区团的工作整体水平,必须贯彻改革精神,把加强街道工作作为主攻方向。

一是全力治理“松瘫”,进行整顿,建立健全街道基层团组织。力争通过一年的时间,使90%的街道一级团组织逐步达到合格标准。要着手在有条件的居委会、街办企业和待业、个体、流动青年中建立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街道基层团干部队伍的建设,保证团干部专职专用,兼职团干部要有必要的从事团的工作的时间,街道团委(总支)书记应列席街道党政有关工作会议,并下大力搞好街道团干部的培训,建设一支特别能战斗的街道团干部队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在街道先进青年中积极发展新团员,力争今后三、四年内,使街道团青比例从目前的14.1%上升到18%。今后表彰单项先进,组织部门对基层建设状况有一票否决权。

二是要把对街道青年的教育与管理落到实处。要把对青年的思想教育与帮助青年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对青年进行新的择业观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配合各级劳动部门搞好以“证书制度”为抓手的培训活动,广开门路安排待业青年就业。现在从农村流入城市的青年逐步增多,各地街道团组织应首先摸清所辖区内流动青年的底数,明确隶属关系,在一些主要商业集市街、建筑工地等流动青年较为集中的地区,可视情况设立临时团支部。个协中的团组织要积极引导个体青年勤劳致富,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对于人数少而社会影响大的街道“失足”青年,街道团组织要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生活中的困难,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人才。

三是堵住团员流失漏洞。各地街道团组织应严格把住团员进出关,采取对口联系、衔接管理的办法,即在城市中学生毕业之际,街道团组织应主动与所辖区内中学团组织取得联系,进而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团员团籍接纳工作,在街道团员一次或二次就业时,街道团组织应办好团籍转移手续。要争取与政府有关部门制订一些政策性规定,团员青年就业、考学、参军、参加培训等,都要有街道基层组织签署意见,从制度上防止团员流失。

四是搞好街道团的阵地建设。各地要在积极争取行政拨款的同时,组织街道团员青年开展义务劳动、修旧利废、承包街道文化活动场所或街办企业、城建工程中的某些任务,从中提取一定的活动经费。有条件的地方,可兴办一些经济实体,既安置待业青年劳动就业,又解决团的活动经费来源问题。街道团组织要利用党员活动室和其它文化活动室,建立“青年之家”、“业余团校”,做到每一个街道至少有一处较为固定的团员青年活动阵地。

加强街道团的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城区团的工作的特长与优势。加强横向联系,开展联谊活动,以弥补街道团组织的不足。对于一些社会发动面较广的活动,应特别注意调动各行业团组织的积极性,实行统一组织,“集团”作战,分工协作,共同实施。在开展团的联谊活动的基础上,可以辖区内某些较大企业、机关的团组织为主,建立“团的工作联谊会”,以强带弱,以大带小,以多带少,城区各行业共同带街道。

解决街道团的工作难题,关键在于城区、街道两级团委发挥“主导”作用。区、街团委要正确把握街道团的工作方向;结合党政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活动,协调城区各行业团组织的关系,主动帮助街道团组织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四)

 

会议认为,加强城区街道团的工作必须优化内外环境。关于优化团内环境,会议强调,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必须形成共识,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氛围。要尽快理顺上下关系,将城区街道团的工作统一归口于各省级团委的青工部或城区部;根据一九八五年《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街道系统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其它重要省辖市应设立城区街道工作部门,暂不具备条件的,应指定青工部门专人负责,以改变那种上下断线的状况;各地团的青工、城区部门要把城区街道团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最近一时期内,尤其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彻底扭转城区街道团的工作被动不利的局面。团中央拟于1992年底对街道团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通报。关于优化外部环境,会议强调:一是要争取把城区街道团的工作纳入城市党的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轨道。一方面要努力将团建与党建相衔接,把团的建设作为考核党的建设的标准之一;另一方面,争取把城区街道团的工作列入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目标管理体系,并参与考评。二是要争取城区街道团的工作的政策。特别在街道团干部配备及相应的待遇、团的活动经费与团办实体、对街道青年的管理等方面,争取开成若干政策性规定,同时要切实抓好已有政策的落实。三是取得社会各方面的支持。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呼吁社会各方关心和支持城区街道团的工作;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并经常保持与各有关方面的联系,从而得到党政领导与社会各有关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城区街道团组织要牢固树立“有作为才有地位”的思想,注重在党政领导最重视的中心任务中起作用,见实效,以实际行动去争取领导,赢得理解、支持和帮助。